负责人(部长)工作职责
1.审查担保项目,评价担保项目的可靠性、可行性,审核反担保措施,独立出具项目审核意见,提交评委会。
2.检査、稽核在保项目,对可能出现担保风险的项目实施监管,提交风险分析预警报告及处理意见。
3.负责担保项目代偿审査和代偿资金追偿工作,对各类质押、抵押物品进行变现处理。
4.联合律师,在公司法人的委托下,负责与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进行法律交涉,参与仲裁、诉讼等全部活动,代表公司处理与外界的各项法律事务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招聘负责人(部长)的工资一般是多少
北京战略部长 ¥23570元
上海工程部部长 ¥18050元
上海工程部长 ¥18080元
项目负责人 ¥12020元
武汉成本负责人 ¥16150元
销售部长 ¥12780元
北京项目负责人 ¥15130元
济南财务部长 ¥9610元
部长 ¥11080元
北京方案负责人 ¥1804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