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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如何理解

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如何理解

企业所用的劳动者可以细分为: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长期工,以及因为某一项目而工作的临时工。根据劳动法中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,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差别一般来说并不大,但是在合同上还是有所区别,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?关于临时用工合同哪些行为又是不合法的?我们一起来看一看。

临时工和长期工区别

从工作性质角度来看,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,通常以日薪计酬;长期工一般是厂区招聘,需要签订劳动合同。

在待遇方面,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;而长期工以月薪结算,一般是厂区招聘,需要签订劳动合同,相应地缴纳一定保险,支付工资,发放福利。

需要明确的一点是,根据我国的合同法,理论上不存在临时用工合同,但是如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岗位,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制来实现。如果是临时性的工作,那么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,这一类临时性的合同被我们称呼为临时用工合同。

超过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却没有续签怎么办?

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,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,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,员工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,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,比如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等。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已经超过最常期限却没有续签,用人单位也依然不能免除其各项强制性法定义务。假如单位没有做到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行为,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,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。

其实,临时工也是根据完成一定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,一般来说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不会超过六个月。并且临时工和正式工在性质和待遇上虽然有一定差别,但权益仍然是得到保护的,所以如果发生了超过临时用工合同最长期限却仍然在工作的情况,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