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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

行政副院长(社会福利院)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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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副院长(社会福利院)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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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副院长(社会福利院)需要做什么工作

行政副院长(社会福利院)工作职责

1.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全院的行政、总务和基建工作。

2.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,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。

3.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。

4.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、保卫工作。

5.负责审查基建、维修工程项目预决算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督促、检查医院的基建、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、质量及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全院房屋管理以及绿化工作,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院容院貌。

8.负责督促检查全院职工的福利和病人的生活等工作。

9.负责领导全院水、电、暖的管理工作,检查各项设备运转情况。

10.审查各类物资的采购、保管计划,组织安排人员采买物资,审査入库制度、核销制度、请领制度、报废制度等的执行情况。

11.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
招聘行政副院长(社会福利院)的工资一般是多少

金华副院长 ¥20280元

副院长 ¥19210元

北京设计院副院长 ¥41250元

业务副院长 ¥15110元

研究院副院长 ¥24690元

北京副院长 ¥25320元

医疗副院长 ¥25840元

南宁设计院副院长 ¥21250元

设计院副院长 ¥25610元

上海设计院副院长 ¥2851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