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科员工作职责
1.在科长、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对于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。
2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,贯彻执行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。
3.经常分析个人工作状况,及时发现、纠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,善于探索工作中的新路子,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,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、好办法及时反馈给领导。
4.加强团结协作、互帮互助,实现知识共享、资源共享、智慧共享,相互促进,有效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率。
招聘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科员的工资一般是多少
长春食品安全专员 ¥3750元
食品安全专员 ¥5700元
医务科科员 ¥6660元
食品安全员 ¥4700元
食品安全管理员 ¥5300元
上海食品安全员 ¥5430元
深圳食品安全员 ¥5760元
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员 ¥4030元
北京食品安全专员 ¥8480元
食品安全经理 ¥1148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