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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

学院人事处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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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人事处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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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人事处需要做什么工作

学院人事处工作职责

一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安排,做好人员的调配、毕业生的接收、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;

二、协助学院做好院内各单位的定编、定员、定岗工作;

三、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的安排,做好本院教职工的考核升级工作;

四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协助学院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奖惩工作;

五、依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具体情况,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保险、困难补助、抚恤金发放、报销探亲费用、核发支教补助、内部分配等工作;

六、根据上级职改部门的政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,做好本院教职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(或免考)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;

七、依据上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决定,做好本院教职工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;

八、按照上级和学院的要求,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;

九、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,做好本院教职工的退休(或延长退休年龄)工作;

十、做好干部和工资的年终统计工作;

十一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招聘学院人事处的工资一般是多少

上海商学院讲师 ¥18020元

商学院讲师 ¥9830元

广州商学院院长 ¥19850元

商学院院长 ¥16750元

北京商学院讲师 ¥16050元

泉州商学院副院长 ¥11500元

商学院副院长 ¥16610元

珠海商学院院长 ¥22500元

常州商学院讲师 ¥7750元

南昌商学院讲师 ¥125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