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副院长(教师教育)工作职责
1.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负责贯彻校、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。
2.协助院长制定岗位职责,健全规章制度,规范管理,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、科研各项工作正常进行。
3.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、考勤、奖惩等工作。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,负责制订行政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4.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,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,强化服务意识,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,对办公室人员的使用、晋升、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。
5.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、安全保卫、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。
6.协助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种集体活动工作。
7.督促和检查全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。
8.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协助院长做好经费预算和经费审核工作。
9.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。
10.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招聘行政副院长(教师教育)的工资一般是多少
行政秘书 ¥5560元
上海行政文员 ¥5260元
北京行政人事主管 ¥7860元
成都行政司机 ¥4910元
石家庄行政专员 ¥3660元
南京行政主管专员 ¥6410元
深圳行政运营专员 ¥6700元
扬州销售行政 ¥6680元
福州行政人事经理 ¥7530元
上海行政人力专员 ¥692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