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、报批管理。
2.负责对行政处罚听证的审核、报批管理。
3.负责对行政处罚及调査取证的审核、报批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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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起草林业和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方法。
2.依法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;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事项;依法审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。
3.监督、检査林产品贸易政策、法规的执行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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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起草地方性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。
2.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审,其他科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单位、卡级送审拟发布(或共同发布)的规范性文件。
3.负责依法、依事实拟定、送审、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以及监督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执行;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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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,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、研究拟定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、规程。
2.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;负责劳动防护用品、安全标志的监督、监测管理工作。
3.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;组织、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、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;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,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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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拟订农业产业政策,负责农业有关法规实施细则的起草和监督检査。
2.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律宣传教育。
1.参与起草、组织拟订药品监督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政策。
2.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并拟订综合监督政策。
3.提出立法规划建议,组织和承担行政规章的审核、协调和发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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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,督促检査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。
2.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。
3.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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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本科室文件、资料的搜集、整理、归档与管理工作。
2.协同做好有关综合性经济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。
3.协同做好职工法制宣传教育、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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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宣传、贯彻国家有关通信政策和法律法规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査。
2.负责涉及通信监管的地方性立法以及相关解释、清理等工作。
3.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听证、复议工作,受局领导的委托,代理参加调解、仲裁与诉讼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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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贯彻落实人事法规体系规划和综合性法规,监督检査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;负责人事人才规范性综合文件的拟定工作,并对其落实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査;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的拟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;负责全市人事行政科学研究的规划、组织、指导和人事新闻宣传工作;负责全市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,负责编发《人事工作通报》、《人事工作督查》;负责人事管理、人才开发和人事改革等典型的培养和经验总结;协助局领导研究、指导、协调、督查全局性重大人事人才工作。
2.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;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,协调、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;研究、指导全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。
3.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,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;指导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和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工作;依照法律、法规审理和仲裁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