轮机长工作职责
岗位职责:
轮机长是轮机部的主要领导,负责轮机部安全和防止污染操作;负责组织和监督轮机部全体人员对主机及其系统、副机及其系统、尾轴系、侧推器、起动空压机及空气瓶、锅炉、舵机、冰库和空调、甲板机械、安全设备、电气设备以及其它机械实施维修保养,确保上述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与船长协调并监视相关船员履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。
任职要求:
1.轮机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
必须持有相关丙类一等客船或以上轮机长从业资格证,其他证书齐全有效;年龄45岁以下,有客船工作经验者从优;
2.吃苦耐劳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服从指挥;
3.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0.8并且无色盲或其他视力问题。